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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25

常熟听众严小姐向江苏新闻广播《双声道》节目反映,5月19日傍晚,她驾车在常熟市湖山路发现前方有一辆“电动车”慢慢悠悠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,严小姐定睛一看,眼前的一幕令她惊出一身汗!这辆电动车有些特殊,驾驶人也很特殊,一起来看视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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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中可以看到,当时正值晚高峰,湖山路这条路来往的车辆很多,万一有车辆没有看到这孩子,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。


严小姐说,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,她与前面这辆打着双闪灯的越野车驾驶员进行了交流。原来,越野车的驾驶员就是孩子的母亲,母亲告诉她,因为越野车装不下刚给孩子新买的玩具车,她就让她5、6岁的孩子自己开着电动玩具车在后面跟着。在严女士劝阻她后,母亲不以为然,两个路口之后,才让自己的孩子驾驶这辆“敞篷跑车”从机动车道上跑到非机动车道。



电动玩具车,到底能不能上路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第三条


本条例所称的车辆,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:

 

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、电车、电瓶车、摩托车、拖拉机、轮式专用机械车;

 

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、三轮车、人力车、畜力车、残疾人专用车。




电动玩具车的行驶、制动、转向等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的标准,其结构特点也不符合国家有关非机动车的标准,不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第三条所称的车辆,交警部门不予核发牌证,这也意味着电动玩具车没有上道路通行的权利。


这位妈妈的行为,违法吗?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:“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、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,应当由其监护人、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、保护职责的人带领。”


 


《双声道》提醒大家,学龄前儿童第发生交通意外的高发人群,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孩子发生交通意外:

1、对婴幼儿加强看管,不要让孩子在车多人多的路上独自行走;

2、不要让孩子骑儿童三轮车上马路旁的人行道、机动车道和狭窄的马路

3、孩子上马路要走人行道,而且一定要有父母的陪伴。


江苏新闻广播

《双声道》节目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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